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2023第1号-pg电子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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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15:18:31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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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本级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我厅高度重视《浙江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浙审农调报〔2022〕60号)关于省本级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厅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厅领导牵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压实压紧主体责任,高站位从严从实推进,紧盯问题整改不松手,严把整改时效和质量,强化跟踪督查和调度通报,清单式销号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长效,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经过2个月的整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根据《浙江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现将省本级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1—86757683。

附件:省本级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2日

附件

省本级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

调查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有7项,涉及省本级和德清县等10个县(市、区),包括:补贴资金发放、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受污染耕地治理、“浙农优品”系统应用、项目进度和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项,另外1项“浙农优品”系统应用正持续推进迭代升级。

(一)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和全省自查自纠工作。鉴于财政部每年于10月份左右下达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并规定30天内须拨付到市县的实际情况,经与省财政厅协商,从今年开始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拨并据实结算机制。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按照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预分配的同时,对已拨付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照各地2021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进行结算,补贴资金已通过《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3号)拨付到市县。补贴资金实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环节。

(二)关于“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验收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审计反映德清县高标准农田空间范围不一致、在往年认定项目范围内又有新建高标准农田的问题,我厅严格督促德清县重新核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进一步核实新建高标准农田数据和往年认定项目范围数据。目前,德清县高标准农田数据已按实际调整,并与我厅存档数据一致,调整后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审核利用和验收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规定,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和上图入库工作,加强数据管理。

(三)关于“受污染耕地系统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审计反映2020—2021年超标稻麦所在地块未移交当地政府并督促其开展受污染土地治理工作的问题,我厅重新梳理超标稻麦样品及所在地块信息,已于11月份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2021年浙江省稻谷小麦省级专项风险监测结果通报》,责令当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同时抄送省级相关部门。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工作提供支撑。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今后抽检中发现类似情况问题,根据时效性进行阶段性通报,加大督促地方开展点位的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和安全利用。

(四)关于“肥药销售情况未‘应录尽录’,‘浙农优品’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系统迭代升级。

主要措施:目前,“浙农优品”应用已新增化肥“拆包”销售、销售赊账等功能,完善配方肥统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功能模块。并严格督促德清县等相关县(市、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扎实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建设,结合“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创建验收,全省累计开展浙农优品“1 1 1”全员大培训1万人次以上。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推进“浙农优品”应用迭代升级,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做好“浙农优品”“1 1 1”全员大培训,进一步完善“肥药购买”模块功能,加强省市县跨层级数据对接和更新,解决二次登录、响应延时、功能缺项等问题,提高应用质量和用户体验,以智能模型开发为重点加强能力建设。

(五)关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审计反映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进度偏慢的问题,我厅强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对进展落后地区(永嘉、平阳、泰顺、缙云)要求加快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进展缓慢的市县实地督促检查,进展严重滞后的下发督办单或进行约谈。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推磨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县交叉检查,现场抽查核查已竣工验收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县集中交流培训,提升项目进度质量。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进度情况的通报》,实地督促有关市县抓紧完善项目方案,未开工的尽快开工,已开工的加快进度,已完工的抓紧验收拨付资金。目前,2020—2021年度浙南早茶产业集群项目整体形象进度90.8%,中央资金执行率72.77%;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整体形象建设进度95%,中央资金执行率100%。

(六)关于“部分项目验收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审计反映德清县新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莫干山茶叶特色农业强镇和禹越桑渔特色农业强镇未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通过验收的问题,我厅严格督促德清县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使用,严格验收管理,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成效、资金使用绩效。目前,德清县3个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强化项目验收管理,严格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强化验收预审核和现场勘查审核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全面完成和项目预期目标全面实现。

(七)关于“对园区项目跟踪监测力度不够,部分项目已改变用途”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审计反映德清县新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部分项目建成后从事与农业无关的经营活动的问题,我厅严格督促德清县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限期清退新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恒南水产品交易市场”租赁的非农企业,强化已建成现代农业园区监测管理。目前,“恒南水产品交易市场”租赁的4家非农企业已全部清退,并入驻4家涉农企业。同时,为动态掌握园区建设情况,强化对已建园区的后续动态跟踪监测和监管服务,我厅研究制定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监测评价办法,开发现代农业园区信息监测系统,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定期调度和数据定期更新监测机制,对园区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绩效等开展监测指导,切实发挥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平台效用。

在抓好审计反映问题集中整改的同时,我厅将进一步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究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强化数字赋能和工作协同,加强长效监管、常态监管和精准监管,切实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见行见效,用好审计整改成果。加快建立健全贯穿项目全过程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规范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项目定期调度和通报,引入常态化第三方绩效评价,推进资金项目加快落地见效。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农业农村财政资金绩效监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计划对2021年、2022年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监控评价。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式管理系统,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数字赋能推进资金绩效穿透式管理,保障资金高质、高效、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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